你想成為一個怎樣的人?
我記得應該是18歲以後吧,這個問題很經常的在我腦海裡出現。
小時候作文題目是我的志願,我寫過當一個警察、當一個甜點師、當一個法醫、成為一個軍人。
後來成績念不了公立高中,所以我去了一間還算可以的高職。
但是高職的系也不是我喜歡的英文,跑去念了一個不知道要做什麼的資料處理。
之後我碰見了會計。
可是同樣的,當時的我不喜歡念書。
更嚴謹一點的說法,是不喜歡這個制度。
用功念書上一間公立學校,然後再用力的想辦法畢業,去一個薪水可以的公司上班,然後安靜的死亡。
所以我念書,努力的念書。同時間我拼命的翹課,想辦法跟這個制度衝撞,只念自己喜歡的,討厭的東西不管了。
反正所有的學科到了後來都是會被遺忘的,而會被遺忘的事物沒有學習的價值。
然後我肄業了。
後面想到這件事情總覺得可恥,父母眼中的乖小孩,同齡小孩眼中的壞小孩。
而關於肄業這件事情有一段時間我是後悔的。
但沒有後悔的日子總是可笑的。
大學考到一間應該還可以的學校,但我毅然決然的找了工作,選了一個不怎樣的夜校。
這個決定到今天依然覺得是值得的,
如果沒選擇念夜校,我應該會繼續選擇跟這個制度衝撞,荒蕪度日吧。
我一樣選了會計系,可我終於在今天承認我不是這麼喜歡會計。
比起死板的教科書,我更喜歡文字。
於是我開始寫字。
可是我討厭嗎?
不是這樣的。
越長越大越發現答案不是二分法,
不是只有喜歡跟討厭兩種解答而已的。
說回關於想成為怎樣的人這件事情吧,
曾經有人這樣說過,你想過怎樣的生活取決於你想成為怎樣的人。
所以想要成為有錢人的人拼命工作拼命理財,於是在這樣不懈的努力下他有很大的可能真的成為有錢人。
那我呢?
我很肯定我不想成為有錢人,可是我也不希望自己連溫飽的能力都沒有。
應該就是這樣,所以我選了會計往下念吧。
而我真正想要的好像又多了一些什麼,
然後我開始思考多的那些應該是什麼確切的樣子。
高三與制度衝撞的最厲害的時候,我開始關注學生運動。
那時候太陽花鬧得沸沸揚揚,而同年五月是考大學的日子。
那個全台灣高職三年級生戰鬥的日子。
我翹了幾天的課去立法院前的廣場,那個充滿著學生的地方。
那裡是一個起點,我開始認識我是誰的起點。
在雲林的日子看起來很長,實際上其實很短。
我把很多的時間都花在想一些看似無關緊要的問題上。
但那是重要的,對我來說。
我喜歡讀一些新聞,對於不公平的事情總是義憤填膺著。
可是這個世界上最公平的只有太陽。
但我應該是不一樣的。
不公平真的不能夠因為一些什麼而改變嗎?
然後啊,我想到了。
我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,這件事情。
我想成為一個被記得的人。
我想成為一個正直而善良的人。
我想做一個無愧於心的職業。
我想對這個社會做出一點改變。
用我自己的方式來影響這個世界。
用死亡也無法澆熄的熱情來熱愛,
熱愛著這個千瘡百孔的台灣。
因為我還年輕。